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》以来,继河北南网宣布了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申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之后,9月18日,陕西也发文宣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。
在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做好全面放开陕西省经营性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》中显示,陕西省执行销售电价为大工业电价或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,且在经济运行行业用电分类中除“农、林、牧、渔业”或“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”之外的电力用户,可选择参与电力直接交易,不再受电压等级、用电量及行业限制,均可向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注册。
此外,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、政策性交叉补贴、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,按约定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,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,达到能效、环保要求,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,其自发自用以外电量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。
通知中称,参与2020年直接交易的经营性电力用户、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,在交易平台集中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,在11月20日及之前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均可参与2020年度直接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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